心理救援应重视三方面工作

时间
2008-05-22

心理救援是由具备一定经验和知识的专业人员对灾害相关人员,包括经历灾难者、受难者家属,甚至救援人员和目击者,进行一系列心理疏导活动,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化解悲伤,预防或减轻灾后长久的心灵创伤。有关专家指出,这次汶川地震灾区的心理救援开展及时,但仍应重视三方面的工作。

抓好心理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

5月16日晚上,由中国心理学会、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北京市心理卫生协会联合组成的中国心理学界危机和灾难心理救援项目组成员方新博士告诉记者,前方发出的大量新闻信息显示,不但灾民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心理问题外,现场救援人员,包括官兵、医护人员、政府官员和记者等,也存在大量间接心理创伤问题。另外,专业的灾后心理救援工作者相当匮乏。

尽管目前已有超过50支心理救援队伍正在灾区或赶往灾区工作,但这些队伍大都缺乏基本的灾后心理干预和救援的培训,很可能自己就成为灾后间接创伤的受害者,给当地救援工作带来额外的负担。方新博士对此深表担忧。

中国心理学界危机和灾难心理救援项目组认为,目前可行的干预对策有:一是由中央或责成某部委统一协调灾后心理干预工作,不建议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没有经验和培训的队伍各行其是,盲目去灾区;二是对下达灾区的心理救援队伍,除卫生部系统的外,进行应急的统一培训,这种应急培训可以北京为中心,在全国建立3~5个培训点。

加强心理救援队伍的部署管理

该项目组专家表示,目前由于各地去灾区的心理救援队伍缺乏统一指挥,有可能存在多个救援人员在不同时间询问同一灾民的现象,使需要心理救援人员的露,形成替代创伤,更加重心理救援的难度。

所以,对于心理救援队伍的部署应有明确分工,由经过培训的、有经验的人员带队,对口支援各个分片地域的心理救援工作。如各省市组织去的心理救援队伍可到指定的受灾地区工作;各部委为单位下派的心理救援队伍,则可分具体人群进行干预指导,如教育部、团中央帮助灾区各中小学,红十字会、民政部帮助各地社区,卫生部负责医疗体系的心理干预等。

每个人都有共情能力,即体会别人痛苦的能力。方新博士建议,心理救援人员最好不要到现场,心理救援一定要科学救援。

分级治疗做“持久战”准备

地震灾难中的创伤受害者可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受害者本人,如亲历灾害现场的人;第二级为灾害目睹者,如参加营救的解放军、武警、医护人员等;第三级是间接受灾难影响的人,如受难者的亲属、记者等。专家建议,目前的重点干预目标应从第一级人群开始,一般性干预宣传广泛覆盖上述三级人群。采取评估、干预、教育、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提供灾难心理救援服务;尽量进行灾难社会心理监测和预报,为救援组织者提供处理紧急群体心理事件的预警及解决方法;促进形成灾后社区心理社会干预支持网络,建立高效运转“灾后心理干预”体系。

北京大学心理系博士生徐凯文说,针对灾区需要救援人员多的特点,除培训当地专业队伍外,还要在灾区建立长期灾后心理救援站。国内外有关研究和经验表明,在地震后急性期内,救人生命、保障安全是心理支持的重点;前3个月是灾后冲击早期,情绪疏导和哀伤辅导是重点;而3个月之后的缓解和恢复期,防范幸存者的自杀倾向成为重点。唐山地震30多年后,幸存者仍有一部分存在创伤后精神障碍问题,受灾时年龄越小者后来的心理问题越严重。

专家们呼吁,由于创伤是心理治疗的难点,这次救援不仅是一场遭遇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一定要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遵从科学规律,接受专业培训,科学、冷静、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避免鲁莽地心理救援行为。